玫瑰银
我草,大神级的案例
1.和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条件:
重婚、年龄、疾病啥的就不说了
咱来看看禁婚亲,即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那么婚姻当事人是否属于这个范围内?
一个是你亲儿子,是自然血亲,一个是你女儿,是拟制血亲,很显然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内,所以不能。除非你们俩离婚,拟制血亲关系消失后可以。
2.第二个不违法,现实生活中不难见到。
王静
1 你与前妻生的儿子与你妻子跟她前夫生的女儿谈起了恋爱,还准备结婚。没有血缘关系.这个不违反婚姻法.
2 你儿子成家了。你和你儿子的丈母娘在生活往来中产生了相互的感情(我们俩都离异单身的),如果我们俩结婚,也不违法.婚姻法没有禁止,可以结婚.
老马
1、不违法;不在婚姻法结婚登记限制之列;
2、这个违法,属于婚姻法结婚登记限制兜底条款内容 —— 其他不能结婚的情形;
3、既违反公序良俗,又违反人伦纲常。
木鱼
你们俩对都没有血缘关系,相互相爱,俩对分别结婚不违反法律,同时也不违反伦理,我认为这样很好,省很多麻烦事。
快乐人生
不能结婚的情形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你所提的问题主要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属,而不是婚姻法中提到血亲,是可以结婚的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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