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法律婚姻法

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

受婚姻法保护。你爸爸妈妈20多年前结婚,我想应该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

请看以下两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

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实质条件就是没有以上四种情况。)

况且现在你爸爸妈妈也可以去去补办结婚证。

莹

当然不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必须办理手续

沉寂的心

沉寂的心

不能自动解除,只能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使用。

为尔而来

为尔而来

不是的。

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离婚,而不仅仅是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比如说妻子在家,丈夫外出打工2年,便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此外,这只是“可以离婚”的情况,而非法律强制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提出离婚,婚姻关系是继续的。

上一篇:关于婚姻法的法律咨询

下一篇:婚姻纠纷法律咨询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