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宅基地,离婚后有居住权吗?

郭俊华

郭俊华

这样看老人家同同意不同意?

P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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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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