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
楼上“天杰地灵青岛人”的回答比较全面了。
补充:“老公有外遇”这个情况,需要你举证,如果无法举证,法院也不会认定男方为过错方,那么你在分割财产时也就没有需要倾向性保护的事由了。拿你的话说就是没法“多得些财产”。
微笑
找个律师好好咨询下吧!你最好还是能搞到直接他出轨的证据才行。
温柔的谎言
个人财产经过一定时间变为共同财产,是老婚姻法的时候,后来出台的解释已经不采用了。所以,现在没有这样的规定。
仅有外遇,是无法获得多分财产的。即使有过错,也无法多分财产,只能得到损害赔偿而已。所谓离婚时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仅只局限在一方隐匿共同财产的行为上。
心雨
你老公有外遇,你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规定,主张损害赔偿,但赔偿范围仅在婚后共同财产内。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早已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就是你所说的2011年新婚姻法也没有你所希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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