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哥
好像没这个说法吧
法律是公平的。
老马
我想是在减少离婚率吧
永远的0
新婚姻法都说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房子比男人靠得住”的价值观,阻止“丈母娘助长房价”的行为,可是实际呢,仔细看看婚姻法,里面的很多条款对贤妻良母型的女性有些不公平了呢。
首先,现在很多都是夫妻两人在外打拼赚钱,一旦有了孩子,如果父母没时间帮忙照看,必定需要妻子放弃工作在家照看孩子。可是现在的社会,外面、网上的诱惑那么多,一旦小三出现,作为合法的妻子能拥有什么?老公或他的父母帮忙买的房子归老公,除了两个人的一些工资方面的积蓄,妻子还有什么补偿吗?制定婚姻法的人可曾想过?还是准备以后为自己养情人留下一条路?如果两人不离婚,有用吗?未婚所生子女享有已婚所生子女拥有相同的权力,岂不是当小三与当妻子一样吗?如果男的单独买一套小三名下的房子,难道这种条件下,小三不是比过去的正房还要正吗?现在的法律制定能多让大家真正投票,真正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吗?
婚姻法规定了很多,但最欠缺的确是一旦一方出轨,财产分配时要倾向于另一方,小三的子女随不能受歧视,却可以在法律上规定他们不与已婚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如果这些对女性的保护都没有,婚姻法保护了女性哪方面呢?难道是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就这条吗?孩子大了,照样离,怎样保护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