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
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判决书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Thetimezipsby
如果说一直协商不好,那只能去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所以双方能够有好的协商离婚更好,毕竟已经过不了,最后大家都体面点儿比较好。
旧巷微风
那就分居吧,婚姻法规定有相关的条例,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
濤濤
我国就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协议好以后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场颁发离婚证但是从2021年民法典实施以后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有30天的“冷静期”不能当场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既然协商不成久拖不离,另一方直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是可以和对方协议的边起诉边起诉互不影响)。
追梦
拖到最后只能是不想离婚的一方把自己拖的精疲力尽,自觉无味,拖到最后两个人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疏离,最终还是要离婚的,对方已经不想和你过了,全靠拖着就能修复感情吗?拖的是自己的那份不甘心,什么时候自己累了,没意思了,自然就同意离婚放手了。
(jacky)
双方可以适当协商,抛出一些对对方有利的条件,必要可以请律师协助,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了。没有必要原因尽量避免诉讼离婚,法院起诉离婚时间会更久。
水管工
离婚真有这么难吗?明明都已经没有感情,什么都没有,感情已破裂了,两个人的心都不在一起,也走不到一块儿,三观不合,要离婚证有这么难吗?
涛
最好别离婚,有孩子。为什么老是提离婚呢?好好过日子多好。
细帝
夫妻缘分尽了,好聚好散!这句话说起来很轻松,真放在自己身上就不是一回事了。明明双方都表示同意离婚,也谈妥离婚相关事宜,到了拿证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就借口逃脱,拒不配合去办理离婚手续。今天约明天,明天约后天,谈谈和和一拖就是二三年,搞得双方身心疲惫。如果一方下定决心要离,另一方总拖着怎么办?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呢?
一、协议离婚最快,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亲自到场就目前的法律制度而言,只要双方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到民政局办事离婚就是分分钟的事,但这种方式只要对方不配合,办不成!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行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多了一道手续。即使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也需要到民政局先进行离婚预登记,30天的冷静期过后,夫妻双方仍要坚持要离婚的,才能发给离婚证,最快时间需要31天。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到了法院之后又能拖多久?离婚案例也是民事案例,一审的审理期限为六个月,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找出各种合法理由,可以拖上一年半左右。如果法院一审判决不离婚,原告上诉……别傻了,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二审也不会改判,上诉纯粹是浪费时间。
法律也在诉讼程序上给离婚设置了一个“冷静期”,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半年之内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再提起离婚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半年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这仅是实务经验,并不是法律规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是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第二次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又会拖上三到六个月,甚至一年以上。第二三次起诉法院仍不判决离婚的案例也有,但占少数。曾经有个法院,因为男方是吸毒人员,多次在开庭时对女方进行人身威胁,法院权衡再三感觉无法保障女方的人身安全一直没有判决离婚,直到女方五年之后的第五次起诉才判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结果需要等待3-6月左右,第二次起诉仍需要3-6月的时间。如果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稍懂一些法律常识或者有律师支招,案例可以拖延一年半。总之,诉讼离婚虽然也会拖延时间,便毕竟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是有盼头的。
三、快刀斩乱麻,是应对拖延战术的最佳选择离婚大战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要尽快赢得战争的胜利,也要讲究一些战略战术。如我国与美国的贸易战,双方打得硝烟弥漫,但和平谈判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这叫以斗争求和谈,离婚之战也应如此!
1、如果双方都没有下定决心离婚,仅是以打促和谈,哈哈,那就避开孩子吵闹吧,打打闹闹也是一种婚姻生活状态,只要自己能接受,不用管别人如何说闲话。
2、如果一方下定决心坚持离婚的,另一方始终不配合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向对方表明态度。婚是坚定要离,这是原则不容谈判,但关于财产、孩子的问题可以商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3、适当做出让步,以利益换时间。如果想离婚的一方想快速办手续,在离婚谈判时,可以在财产分割、抚养孩子问题上,给对方做出一些让步。有时,对方总是故意拖延不办理也是掌握了想离婚一方的心理弱点。你要想快速离婚,必须拿出条件来和进行交换,满意了就配合你离婚。如果想离婚的一方不想耗时间,放弃一些利益也是可以考虑的。在向法院起诉期间,双方仍可边打边谈,如果在争吵中能协商一致,到民政局把离婚证了之后,再撤诉。
4、聘请律师协助也是必要的。双方能够协调一致到民政局登记离婚,不需要花钱请律师。如果对方明显拖延时间,这时最好请律师写诉状出点子,走诉讼之路。请律师最好找那些经常办理离婚案例的专业律师,他们不但熟悉有关法律规定,关键是他们还掌握一些无法在书面上学到的经验,可以让当事人少走弯路。
结束语:夫妻缘分尽了,好聚好散。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如果婚姻没有感情,只剩下折磨,那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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