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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前一方购房丙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购房一方,如果是按揭购房,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共同还贷占房款总额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加名的情况属于对加名方的赠与
婚后如果加名的话,在没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加名行为视为对被加名一方的赠与,事实上在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告知你加名后对方就有相应的产权,而且房产证上也会记载清楚。如果这种加名无效的话,那也就没有加的意义了。
3.“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您说的情况并非新规定,早就有
关于婚前购房以及婚后加名并非新的规定,婚姻法早就有相关规定。房屋属于登记生效,既然在权属证书上加别人的名义,一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意义。否则登记行为本身就没有必要了。
郭加栋
这种婚后加对方名字的话,该房产应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额。 移步 访问 与 法律咨询贴吧 可 通过去 咨问律师 去看看。
白鹤的白;;
有作用。
婚前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婚前一方购房丙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这种情况,如果离婚的话,房屋所有权一般属于购房一方,如果是按揭购房,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共同还贷占房款总额的比例部分的房屋增值价值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加名的情况属于对加名方的赠与。
婚后如果加名的话,在没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加名行为视为对被加名一方的赠与,事实上在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也会告知你加名后对方就有相应的产权,而且房产证上也会记载清楚。如果这种加名无效的话,那也就没有加的意义了。
“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的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您说的情况并非新规定,早就有关于婚前购房以及婚后加名并非新的规定,婚姻法早就有相关规定。房屋属于登记生效,既然在权属证书上加别人的名义,一定是有一定的法律上的意义。否则登记行为本身就没有必要了。
小梅
加了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首付也要分割
不加名字首付才不分割,可作为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个人债务,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给补偿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翁旗同城网号
是的,过后加名字可以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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