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婚姻法律保护法

范泷桀

范泷桀

妇女婚姻法律保护法规定如下:

《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女子的义务,成年女子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这样两种行为(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所说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刑法》第250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指的“虐待”具体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方法,从精神、肉体上迫害。

婚姻自由,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

(1)自愿、自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有自主决定,不受他人干涉和强制的权利。

(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3)合法。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自由,它要求婚姻的当事人自由地结婚或离婚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律要求。

夫妻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财产、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是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相互扶养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互相辅助、互相供养的义务。

(3)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新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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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对妇女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何特殊的规定?

答:《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本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女子的义务,成年女子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2. 对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应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哪两种行为构成重婚罪?如何处罚?

答: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这样两种行为(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所说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刑法》第250条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 什么是虐待罪?应如何处罚?

答:《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指的“虐待”具体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侮辱人格等方法,从精神、肉体上迫害。


5. 如何正确理解婚姻自由?

答:婚姻自由是指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的婚姻依法自主决定,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的权利。婚姻自由,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涵:(1)自愿、自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有自主决定,不受他人干涉和强制的权利。(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3)合法。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自由,它要求婚姻的当事人自由地结婚或离婚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律要求。


6. 夫妻在财产方面有哪些权利义务?

答:夫妻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财产、扶养、继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是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相互扶养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互相辅助、互相供养的义务。(3)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7. 在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答:新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 离婚时,哺乳期的子女应归哪一方抚养?

答:关于离婚后子女应该由父母哪一方抚养,新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在确定子女抚养的归属时,应以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保障为首要目标。


9. 离婚时,一方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是否可以请求补偿?

答:新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请求补偿的前提条件是:(1)以夫妻财产实行约定的分别财产制为基础:(2)一方负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3)婚姻已临近解体,并进入财产分割阶段,而是从对方个人财产中进行支付。提出补偿的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议解决,也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补偿的请求。


10.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是否应给予适当帮助?

答:新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经济帮助需符合下列条件:(1)离婚时一方确有生活上的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2)对方须有负担能力;(3)经济帮助是以离婚时发生或存在的为限,离婚后发生的生活困难,不能享受经济帮助;(4)这种经济帮助是适当的,视一方困难程度及对方负担能力而定。从程序上,经济帮助应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再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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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答:离婚损害赔偿制是指夫妻一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得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需具备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须具有夫妻关系。离婚损害赔偿,首先要求男女双方需有合法夫妻关系。合法夫妻关系包括男女之间因进行结婚登记而取得的婚姻关系和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的事实婚姻。若男女双方是非法同居、姘居,其分手后引起的财产和感情纠纷,不适应离婚损害赔偿制度;(2)夫妻已进入离婚程序;(3)需因一方的特定过错而致离婚。即由于一方存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婚姻法规定的重大过错情形而导致离婚;(4)需无过错方因离婚而受到损害。

离婚损害赔偿从过错方个人财产中支付,包括采用约定财产制度约定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后的个人财产。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主张对方有过错的就对方的过错程度和造成的损害向法院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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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答: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违法行为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因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无法达成协议而起诉到法院后,因一方在诉讼过程中,有上述违法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第(一)、(三)项的规定:(一)伪造毁灭重要的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过错方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婚姻法第47条还补充了一个新的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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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答:新婚姻法第48规定:存在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强制执行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1)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劳动收入;(2)查封、扣押、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迁出

老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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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和男孩登记1年半了,一直异地,由于疫情原因没举行婚礼,女孩是医院上班,由于疫情原因不能请假,就没去南方那,本来定5月份选日子举行婚礼,现在男方要离婚,还要返回彩礼钱,女方怎么办,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起诉女方了,

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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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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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婚姻法律保护法规定如下:


1、《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2、《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女子的义务,成年女子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刑法》第258条规定,有这样两种行为:

(1)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里所说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扩展资料

婚姻关系成立的基本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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