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Mo
新婚姻法在婚前财产和资产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有几点:
1、婚前财产,如果房子由男方购买,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应该全部归属男方,女方不具有财产分割权。
2、婚前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或者双方感情破裂时,男方有权索回彩礼。
3、婚前的房产如果有一方父母购买,名字挂靠在儿女名下,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那么最终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父母,与儿媳无关,即使房产冠儿子名字也无用。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自己儿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5、双方的房产,除了购房本身的首付(或者全款)属于固定资产外,除此之外,装修还有家具其他等不纳入固定产范围内,离婚后这一块由双方共同决定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决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配比例。
新婚姻法对于个人财产采取了更强有力的保护措施。看起来这个法律很平等,但是,对于女性来说,这个法律非常不平等。
因为男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都是物质上的,比如房、车、彩礼等等。但是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是无法量化的。比如,女性要怀孕、生产、哺乳、带孩子、处理婆媳关系、照顾公婆等等。为此女性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怀孕、生产、哺乳、带小孩,这需要女性牺牲自己的事业至少2-3年的时间。两三年不工作,等你再出来工作的时候,职业生涯也发生了断层,自己的职位也会被别人取代。你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大大下滑。而男性,结婚根本不会影响他的事业。孩子没照顾好,人们只会指责母亲,不会指责父亲。
婚后,男人的事业稳步发展,个人魅力不断提升。而女人,因为怀孕生育哺乳,女人的青春和美貌一去不再,女人从最靓丽的青春年华,变得皮肤暗黄,年老色衰。而这个时候,女人还要防范事业成功的男人偷情、出轨、找小三,女人有多艰难?假如男人此时提出离婚,那对于女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Peter 琴
新婚姻法在婚前财产和资产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有几点:
1、婚前财产,如果房子由男方购买,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应该全部归属男方,女方不具有财产分割权。
2、婚前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或者双方感情破裂时,男方有权索回彩礼。
3、婚前的房产如果有一方父母购买,名字挂靠在儿女名下,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那么最终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父母,与儿媳无关,即使房产冠儿子名字也无用。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自己儿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5、双方的房产,除了购房本身的首付(或者全款)属于固定资产外,除此之外,装修还有家具其他等不纳入固定产范围内,离婚后这一块由双方共同决定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决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配比例。
新婚姻法,其实归纳起来就一点:
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男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即使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都是男方的,不予分割!
而且如果离婚,男方连彩礼都是可以要求索回的!
看上去,整个对女方特别不利!女方在婚姻中生养孩子时,不但会失去外形上的有利条件,还会因此耽误事业,影响挣钱能力!
而男方相对来说,就不存在这些隐患!他有足够的精力扑在事业上,好好工作,还很可能提升挣钱能力!
而如果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如果家里没有夫妻共同购买的二套房,没有多余的存款,女方就可能会比较惨,会“净身出户”,无房无车无归宿,还会因条件太差,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那怎么办?女方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利益?
其实好好解读新婚姻法,反过来对女方也是一样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或车子,一旦离婚也只属于女方,不予分割!所以,有女儿的家庭,是不是得给女儿备个婚房,以防万一呢?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父母们,彻底抛弃婚姻的传统做法,不能再重男轻女,不能再把嫁出去的女儿当泼出去的水,不能再因为彩礼阻挠女儿的真爱,不能再以男方是否多金来衡量女儿婚姻是否会幸福,而应该让女儿尽量嫁给对自己好的男人,实在的男人!
但是如果婚前男女经济悬殊太大,为了在婚后或离婚有所保障,也还有另外一个解决方法:
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离婚,某些婚前只属于男方的财产,可以分给女方部分或一半,在法律上是能得到认同的!
一句话:结婚还是要首先确认感情基础,以及打铁还需自身硬!不管男女,都得要靠自己奋斗,靠谁都靠不住!
赵伟超
新婚姻法出台,有女儿的家庭表示的确应该给女儿备个婚房以防万一。
前段时间,新婚姻法推出了新规,在离婚后财产的分配上,主要体现在几下几点上:
1、婚前财产,如果房子由男方购买,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应该全部归属男方,女方不具有财产分割权。
2、婚前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或者双方感情破裂时,男方有权索回彩礼。
3、婚前的房产如果由一方父母购买,名字挂靠在儿女名下,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那么最终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父母,与儿媳无关,即使房产冠儿子名字也无用。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自己儿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5、双方的房产,除了购房本身的首付(或者全款)属于固定资产外,除此之外,装修还有家具其他等不纳入固定范围内,离婚后这一块由双方共同决定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决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配比例。
从这几点就可以看得出来,新婚姻法对于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得更加的细致,事实上,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男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就算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也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事实上,如果可以的话,男方甚至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回彩礼钱。
这似乎对女性是非常不利的,因为有的女性为了照顾家庭,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事业,而男方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可以极大地提升赚钱能力。因此,当两人感情破裂的时候,走到了离婚的地步,如果家里没有夫妻共同购买的二套房,没有多余的存款,女方就可能会比较惨,会“净身出户”,无房无车无归宿,还会因条件太差,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其实,对于女性而言,新婚姻法的出台,这也是对女性的独立意识非常重要的,要求女性不能在婚后过度依赖丈夫。同时,新婚姻法对于女性其实也是公平的,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或车子,一旦离婚也只属于女方,不予分割。从这里来看,有女儿的家庭,给女儿备一个婚房,其实也是可以的。
慧娴洲
新婚姻法出台,婚姻法的很多细则都是有利于男方的,但我也觉得生女儿的家庭没有必要给女儿买婚房以防万一。只要自己赚了足够的钱,在女儿需要的时候及时帮助就可以了。
我就生了一个女儿,我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很好的生活,但是我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女儿的另一半身上。因为我觉得每个家庭都很辛苦,父母养育儿女真的很不容易,所以他们付出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子真的没有必要添加其他人的名字。我也相信以自己女儿的能力,将来一定能靠自己买房,所以另一半儿买房子了,加不加女儿的名字对我来说也不重要,因为父母足够有钱的时候,女儿就会有底气。让自己的女儿能靠自己赚钱,她就会更有底气。
我觉得每个女人结婚都不是奔着离婚去的,所以想要好好经营婚姻,就和老公好好相处就好了。如果房子能加女儿的名字就加,如果不能加,女儿的名字也不强求,因为女儿只是住这个房子,又不需要付其他的责任。只要两个人的感情很好,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没那么重要。女人注定是婚姻中弱势的一方,因为女人在结婚之后要照顾孩子,因为女人要给孩子喂奶,这个是男人做不到的。这就相当于女人在结婚生了孩子之后就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所以我觉得在我女儿结婚的时候,我一定会好好考验他的另一半,这样我才放心的把女儿交给他。
家里有女儿的,在结婚之前一定要好好考验男方,看看男方能不能真心的为女儿付出。只有确定这个男人非常好,而且非常有责任感的时候,才能把女儿放心的交到他的手上,否则就一定不要让女儿嫁给他。
鱼儿水中游
有女儿,新婚姻法看了认为以后结婚了女方可以合理要求不生孩子(如果男方提出生孩子女方同意生,男方要补偿女方身体和精神付出给予补偿费谈好费用并且支付了以后才可以要孩子)生孩子的费用可以AA,孩子出生出了月子以后,要女方带孩子,男方要额外支付费用,6个月后请保姆带孩子女方继续工作,保姆费用AA,家里所有家务和开支都要AA,各自的亲戚朋友走动各自解决,需要夫妻出席的场合双方配合就可以了(一方有事不能参加的要向对方道歉并且对方也会得到一次不出席的机会)生完孩子以后夫妻生活可以协商好一月几次合理,如果一方有超出的需求就要给予另一方补偿,夫妻自行商议(也可通过买礼物的方式让对方愿意)结婚以后双方父母不可以一起同住,夫妻各自赡养,照顾各自父母,对方没有义务照顾赡养责任和义务,孩子的全部支出全部AA,照顾孩子上下学(包含课外学习班)轮流照顾(自己照顾不过来自己解决可以请自己的父母帮忙协助但不可以丢给对方故意不解决),婚前各自的财产互不干涉,这样比较公平
小琦
买啊,但不是婚房,婚房还是得男方承担,否则就上门,让孩子有选择的权利,结婚或者不结婚,只要她高兴,生孩子或者不生孩子,只要她喜欢,是结婚后生还是不结婚生,都行,父母不在的时候,她有安身立命的地方。
日出东方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给女儿买房,除非特有钱,又不是男方,一定要准备婚房,免除婆媳矛盾。而且万一离婚,还有娘家呢,不会没地方住。
闫良
繁衍这个天赋权责不是男性的,只是古代被人用文化把女性的生育权嫁接给了男权,古代女性用生育权置换的是生存权,现代嘛,就是要些房啊,车啊,彩礼啊,繁衍的权责天然就是女性的,嫁接过去,不是男性天然被赋予的东西那是有代价的,现代人口结构问题与男多女少,就是女性被剥削了生育权的反噬而已,加油,把大山扛着吧,女性被剥夺了天赋权责,女性就是弱势,人类终极命题,生存与繁衍,只要这俩个天平倾斜,老天有无数的方法惩罚人类。
漫
肯定要给女儿买房呀,如果独生子女就可以不用买了,反正以后都是女儿的,本身就要独立,其实这个婚姻法我觉得没毛病
吕清龙灬
中国的家庭通常都是这样的,父母辛苦半生,就是为了给儿子准备一套婚房。
有多少父母打算为自己的女儿准备一套房子呢?恐怕少得可怜。
这是一份关于农村土地证的调查:
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有4
4.2%的女性从未拥有过土地。
就是说,对于中国的大部分农村,财富还是以“父传子”的形式流传,身为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可能性不到20%。
那么对于城市户口的女生呢?独生女,情况会比较特殊。一般家里有能力的,可能会在婚前为女儿额外准备一套房子。
闺蜜灿灿,结婚前,她妈妈就为她准备了一套房子。虽然婚后灿灿还是和老公住在婆婆买的婚房里,但手里有房,心中不慌,灿灿在家里很有发言权。
而我的另一位闺蜜,婷婷,因为上面有一个哥哥,所以父母因无力为女儿准备房子了,嫁给老公之后,因为没有老人带孩子,婷婷只好在做全职妈妈。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婷婷的再次求职之路走得非常坎坷,她决定去读幼教专业,因为幼儿园老师可以兼顾孩子。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婷婷无意中谈起:不知道女人为什么要结婚?结了婚真的好累,好累。我看着她疲惫的眼睛说不出话来。
新婚姻法出台,也是给全职妈妈破了盆冷水。
婚姻法规定有这三样东西,妈妈在离婚之后是拿不走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房产。很多宝妈,结婚的时候都是由丈夫出首付,然后夫妻两个共同还贷。因为婚后要共同还贷,所以夫妻俩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
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不仅仅是丈夫爱的表现,更是一种对未来的保证。毕竟妈妈要生产,养育孩子,没有老人帮助的还需要做全职妈妈。房上无名,妈妈怎么敢安心在家呢?
可是新婚姻法的规定:房产证上有名字,不算!只要交房子的首付是丈夫出的,那这个房子就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就算你婚后也参与了还房贷,离婚之时也只会赔偿给你房贷的金额,房子呢?还是跟你没关系!
婚姻法一公布,评论区里妈妈们都炸开了锅?
有的说,这样一来,女人们再也不敢做全职妈妈了;也有的说,这样的情况还结婚干什么?还有的女人说,一定要收彩礼,要用彩礼来出一套房子的首付,妻子和丈夫各还各的房。
我作为妈妈,看到这样的法规,心里一凉。
以前传统的思想是,父母主要为自己的儿子做准备,女儿的话嫁出去会有她的丈夫和婆婆来照顾,但现在的婚姻法已经打破了这样的传统。
婚姻已经不能给她足够的保证了,恐怕只有父母才能做她的后盾。
可以想想,如果女儿没有一套婚前房产,一旦遭遇离婚,女儿可能一无所有,如果这个时候还拖着一个孩子,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父母了。而儿子的选择余地就大多了,婚姻法一改,婚前有没有房就不重要了,只要儿子优秀,没房也一样。
所以作为有儿有女的宝妈,我决定给女儿买一套房子,让儿子自己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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