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女孩的小火柴
现实问题
齐某(男)与伍某(女)结婚多年,感情一直不好,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离婚,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开始分居生活。由于当时齐某临时出国培训,双方便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来时间一长,双方也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几年后,齐某认识了余某,经过交往准备结婚。那么此时齐某与伍某已经离婚了吗?齐某可以和余某结婚吗?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除此之外的任何方式均不能达到离婚的法律效果。
在这则案例中,齐某虽然与伍某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齐某与伍某仍然是夫妻关系,在此期间齐某不能与余某结婚,否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忠義
不是,只有签了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
小骑手
你们登记时咋知道去民政局合法办理登记手续。
离婚就不知道去民政局合法的办理离婚证手续。
俩人商量商量协议完就算离婚了,愚昧不
少英
签了离婚协议,还不算离婚,不算解除婚姻关系。
要解除婚姻关系,一是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省吾身
得领了离婚证才算啊,协议只是离婚的一部分
金茹
夫妻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还不算是离婚。
必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或者到法院签字调解离婚,取得离婚调解书,才能算正式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睡衣宝宝
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并不能让离婚协议立即生效,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法》规定离婚是必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仅是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登记领取离婚证,是没有离婚的。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也是对想要离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识的朋友留下了一点点隐患。认为你们双方只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文件,并且有男、女双方的签字及捺印就已经是离婚了。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签订协议的双方签字、捺印后代表是双方合意的成立,离婚协议的成立与离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这两者需要朋友们注意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