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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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凉春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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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

婚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出现无效情况,都可以申请。
唯愿

唯愿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可撤销婚姻范围:当事人一方以胁迫为由撤销婚姻关系须具有以下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2)须有胁迫的行为,即胁迫人须有以加害威胁被胁迫人的行为,并达到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的程度;(3)胁迫须具有违法性,包括目的非法和手段非法;(4)须被胁迫人因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与胁迫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丽珍

丽珍

您好!一般是有胁迫等行为的婚姻会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
最好的你

最好的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俊俊

俊俊

法定的可撤销的婚姻,在我国只有一种情形。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处受胁迫的人是指被胁迫结婚的人,但胁迫的利益不仅包括被胁迫的人也包括其亲属的利益。
周杰

周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萝莉

萝莉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自由行走的云

自由行走的云

你好,所谓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日出东方

日出东方

你们离婚时如何约定的
Peter 琴

Peter 琴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吸毒、赌博、家暴、婚外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或者其它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离,双方继续分居6个月后再行起诉,此时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很大。我们建议即使第一次诉讼可能判不离也要认真应对,因为此时在法庭上的陈述、双方的举证都会记录在案,下次诉讼时有很强的证据效力。
青香

青香

按照离婚协议执行。 违反的,可以通过诉讼判决处理
杨晶

杨晶

结婚后离婚房产的分割如下: 1、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个人所有; 2、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属于个人财产的房产在婚后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夏&之星

夏&之星

1992年,农村专业户张红经他人介绍与在县城工作的沈学明认识。后由于沈学明单位要分房子,匆忙于1994年元月2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上记载的张红的出生日期是1973年9月13日,该日期是张红让他人帮忙伪造的。其实际出生日期应为1974年9月13日。双方登记后并未同居生活,亦未置办共同财产。后张红觉得与沈学明之间并无共同语言,双方性格不合,难以相处下去,便向法院起诉离婚。

问题:法院会判决他们离婚吗?

答:张红是1974年9月13日出生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张未满20周岁,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登记法定年龄的规定,因此,该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那么,什么是无效婚姻呢?所谓无效婚姻是指不具有婚姻法律效力欠缺婚姻成立实质要件的违法结合。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即某人在结婚之后,在某配偶尚未死亡或者在尚未依法离婚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时,无论其第二个婚姻关系中的对方是否已经结婚,该第二个婚姻关系都属于重婚,是无效婚姻。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为自然科学和人类的长期实践证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男女结婚,会影响到民族的健康,也有悖于人们的婚姻道德观念。因此,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即使他们通过某种途径缔结了婚姻,他们的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

从保护民族的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出发,婚姻法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但婚姻法对婚前虽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却已经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并不是一律宣布无效,而是作出区别处理。即在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在结婚之后虽经过医治,仍然没有痊愈的人所缔结的婚姻,为无效婚姻;那些在结婚以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在结婚以后经过医治,其疾病已经痊愈的人所缔结的婚姻,则是合法、有效的,不属于无效婚姻。因为疾病已经治愈的人,其原有禁止结婚的情况不存在,其原有疾病,不会再对其配偶及后代产生不良影响,因而,他所缔结的婚姻关系不应当因此而被宣告无效。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没有达到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的婚姻。具体来说,就是男子未达到二十二周岁,女子未达到二十周岁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就结婚,不仅会影响当事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不利于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本案中,张红未满20周岁,违反了《婚姻法》关于登记法定年龄的规定,因此,该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能判决原告张红与被告沈学明离婚,而应判决其婚姻关系无效。

Wall-E

Wall-E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微笑

微笑

位知友效婚姻指建立婚姻关系双事违反婚姻关规定履行定结婚登记程序建立婚姻关系种婚姻关系受律保护效婚姻列婚姻关系效婚姻:

、重婚;

二、禁止结婚亲属关系;

三、婚前患医认应结婚疾病婚尚未治愈;

四、未定婚龄

违建立效婚姻婚姻关系事应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触犯刑应负刑事责任

效婚姻自始效事具夫妻间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财产由事协商处理协商由民院根据照顾错原则判决重婚财产处理侵犯合婚姻事财产利益所按婚规定执行

微笑的味道

微笑的味道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不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实践中,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应负刑事责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在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提出,也可以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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