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丈夫婚后由双方父母各自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值110万多,准备由我自己的父母出资5?

风信子

风信子

请问,我与丈夫婚后由双方父母各自出资为我们购买了一套房屋。总价值110万多,准备由我自己的父母出资50万,男方父母出资10万,也就是总共60万支付首付款。现我的父母为了保证我的利益,想写一个证明,证明这50万元是单独赠予我进行购房的。剩余的钱由我个人名义进行公积金贷款,房屋写在我的名下。请问这个证明该如何写才具备法律效力?需要些什么证据?如果我与丈夫要离婚的话,该房屋如何进行分配?
爱琴海

爱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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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理

车理

您好,婚后,我父母出资(房屋总价格的60%)为我们的小夫妻购买房地产,但我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给我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直接与父母签订礼物合同吗?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mmstar  醒

mmstar 醒

您好,您的问题已获悉,现解答如下: 1、如有证据证明该房属于家庭财产,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分割; 2、如无证据证明,该房属于男方父母共同共有。 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鱼儿水中游

鱼儿水中游

1、依法,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所得,包括接赠与,只要没有特殊约定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2、孩子问题,如果不是亲生子女会产生无扶持义务的法律关系。 3、如果证明你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对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 4、磁盘证据效力一般不能确定
张继

张继

根据你的陈述:1、一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包括该两套房屋、双方的存款、工资奖金,如果有股票等投资款和收益的以及已经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孩子归你抚养,男方应当每月支付抚育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止;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有外遇而存在过错的,不但你老公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而且你还有权要求你老公承担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经济赔偿。2、你丈夫关于离婚后两套房屋的分配和处理,其实质是完全占有该两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具体分析为:A 将天津房屋出卖后,部分钱归他所有,部分钱用于装修海口的房屋,而所装修的海口的房屋又要在离婚后归他所有,这就等同于天津房屋的所有售房款都归你丈夫所有了;B 既然海口的房子归他所有,他负责还贷是理所应当的;C 而你和孩子仅有居住海口房屋的权利,而且还可能随时被他赶出家门,这对你和孩子而言太不公平了,且太没有保障了;D 你丈夫还提出不支付抚养费,综合前面ABC的情况,你丈夫对你和孩子简直是冷酷无情啊!3、综合你的案情,该两套房屋应是你们夫妻最重大的财产,因此围绕该两套房屋的分割,对你今后的生活至关重要!关于该两套房屋的具体分割,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在法院诉讼时,一般需要进行房屋价值的评估,然后由要房屋的一方补偿对方房屋价值一半的差价。就你们目前有两套房屋的实际情况,你应当争取将海口的房屋归自己和孩子所有,至少要保住一套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变更到自己的名下;就目前中国房地产的现状,手里有房屋无就是最大的保障!其他权益如孩子的抚育费、存款等也要积极争取,并抓住男方有外遇急于离婚的心理,尽量争取最大部分的财产。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以上仅供参考。
林诗晴

林诗晴

首先,一般来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他能证明该房产确由其用婚前财产出资(这很难证明)。其次,原则上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照顾女方权益,各分一半。如果你能证明他有外遇,可以提出赔偿请求,具体数额,各地不一,几千元至几万元均不等,你可根据你们的财产情况提出一个合理的数额。 感谢关注海南孙雨寒律师,本律师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898-65357108,E-MAIL:sun130@sohu.com,个人网站:http://www.hainan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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