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结婚法律规定

啦啦啦

啦啦啦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

第一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

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

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知足常乐

知足常乐

法律分析:出台的《民法典》取消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可以结婚。抑郁症是比较严重的精神疾病,随着现在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抑郁症患者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人们对抑郁症疾病的认识也越来越深。从医学上来说,抑郁症患者在怀孕期间有复发或加重病情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胡溢鑫

胡溢鑫

抑郁症是可以结婚的。抑郁症是心理科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经过系统规范的治疗,社会功能可以完全康复到正常状态,患者能够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和正常人没有两样,因此抑郁症患者也是可以结婚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在婚前不可以隐瞒自己得过抑郁症的病史,另外抑郁症也有一定的遗传因素,在生育之前,最好可以到公立医院找医生做相应的咨询。


一、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2、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3、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艳妲

艳妲

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律分析: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我国法律规定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是精神病、遗传病、传染病。抑郁症只要不涉及躁狂抑郁型精神病这类重型精神病,一般是可以结婚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抑郁症不可以结婚。抑郁症一般不会对人的行为能力产生影响,也就是抑郁症的人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像精神病人一样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但严重的不可以。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抑郁症也属于一种精神疾病,严重抑郁症患者禁止结婚。总而言之,抑郁症不是遗传病,只要患者可以嫩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情节不严重的都可以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黄茂支

黄茂支

抑郁症结婚法律规定:

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但是有前提条件,在双方都知情并且都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登记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但存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不能结婚: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


2、是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

就抑郁症来看,我国将其归为精神疾病中的一种,但此时并不是就严禁患有抑郁症的人结婚的,若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才不允许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患抑郁症是否可以结婚,答案是肯定的,只不过此时对结婚的要求可能稍微严格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高山流水

高山流水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患抑郁症的法律问题:在婚姻关系中一方患抑郁症另一方可以与其结婚、离婚;婚姻法中对结婚的条件只有禁止性规定,对于抑郁症没有规定。双方只要是自愿、符合法定年龄、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可以结婚。

抑郁症结婚不容许的条件是:


1、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病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


2、发病期虽然已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夫妻一方存在重婚,婚内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三)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五)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七)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八)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或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在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一般都会以调解和好为目标,如果调解不成也不会判决离婚,且须经过六个月后才可再起诉离婚。这样做是为了给时间他们修补夫妻感情,减少冲动离婚。根据法理快车这篇文章的第二部分内容可以看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与否主要是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结婚前是否对对方有深入的认识、以及是否存在过错、恶习的一方,如果有这些情况,勉强的以夫妻关系未破裂而不准离婚也只是增添他们的矛盾,且会增加法院的诉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上一篇: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房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下一篇:新民法典单身生育合法吗,新婚姻法单身生育罚款多少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