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女同居分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喜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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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女同居分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参考以下资料

1、未婚同居关系是否合法?

未婚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其本质是一种事实关系,并非法律关系,目前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并未确认未婚同居关系的法律地位。司法实践中,因未婚同居关系产生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纠纷,适用法律关于一般民事主体的规定。 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未婚同居行为,就目前的法律来讲,因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处于“不违法”的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需注意的是,若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或者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刑罚处罚,遭受牢狱之苦。

2、未婚同居期间,如女方怀孕,男方逼女方流产,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的公平责任

3、未婚同居期间,若女方怀孕生子后,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则子女的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未婚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非婚生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抚养权问题,应参照婚姻法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以女方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4、未婚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同居财产协议,在法律上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协议。原则上,只要同居财产协议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协议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5、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未婚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解除同居关系时,未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一般民事主体之间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关于未婚同居期间发生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若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应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6、未婚同居期间,双方若不存在财产协议,则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7、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是否能要求另一方支付“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

首先,“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并非一个法律概念,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而,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要求支付“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的,并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其次,未婚同居期间双方即使签有“分手费”协议的,也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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