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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实施,更大力度地抵制"天价彩礼",明确指出不能以婚姻为形式来达到赚钱的目的,虽然不是说直接禁止,但必须要看实际家庭情况,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借婚姻骗取高额彩礼,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例如诈骗罪等。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解除婚姻时,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彩礼是女方强迫要求支付的,则可以要求其全数退还。
婚姻法已失效,彩礼相关规定以民法典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相关法律规定了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柏菊
一、民法典的彩礼规定
2022年民法典关于彩礼的新规定是: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法律上允许结婚给付彩礼的行为,但是禁止以结婚的名义索取彩礼。
一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彩礼,在分手或离婚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只有结婚约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在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目的落空,与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虽已成立,但实质意义上没有真正共同生活,没有夫妻之间相互协助、共同生活的经历。
(三)一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缔结婚姻关系失败,并由于给付彩礼,生活陷于困境。
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一般视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确定返还比例,具体如下:
1、因男方导致婚约解除的,女方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男方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以上基础上减少5%至20%。
二、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对于双方没有结婚的,应当返还彩礼。已经结婚又离婚的,原则上彩礼不再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乔俊霞
法律主观:
律师解答: 归女方所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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