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姻法的新变化

李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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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有这些新规:1、男女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存在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后,可以申请撤回婚姻、男女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未撤回离婚申请的,男女双方才能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离婚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不去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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