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吗

逆爱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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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

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走在凉风中

走在凉风中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卖房要夫妻双方签字才有效。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所谓夫妻公共财产也叫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卖房时需要夫妻两人签字吗?

留情

留情

必须要签字。

只要夫妻俩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那么,在变卖属于夫妻共有或是夫妻任何一方名下房产时候,都是需要夫妻俩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住房房产证,契税证,两人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证明,一起去房管办理签字手续,才可以卖掉住房给别人。

扩展资料:

一、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当由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购房者有义务审核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当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轻易认定购房者为善意,因为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二、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购房人只负有对房屋产权状况形式审查的义务,《物权法》规定房屋的产权证书是享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证明,购房人可以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产权人,有权处分该房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

参考资料:

此去经年

此去经年

这要取决于房产是单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妻子签字。

2、如果是婚后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妻子签字。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参考资料:

*微雨燕双飛*

*微雨燕双飛*

这要取决于房产是单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1、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则不需要另一方签字。

2、如果是婚后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另一方签字。

扩展资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

宁波季宇

宁波季宇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的,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

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¼

¼

有可能需要,在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即需要双方签字。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为保险起见,也需要双方签字。

未成年

未成年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该房子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Wall-E

Wall-E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质是单独所有,卖房产时,无需女方签字,否则需要配偶签字后才能出售。

拓展资料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吴永

吴永

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另一方签字。如果是婚后,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需要共同签字。

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财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参考资料:

老马

老马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的,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
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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