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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勿忘我
适用,只是如果有和三相冲突的适用三,三新增加的适用三
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不冲突的部分仍然适用。相冲突的部分不再适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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