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第六条和第十一条有联系吗?

ペ青柠檬*

ペ青柠檬*

不能简单地这样理解,我们来看具体征求意见稿:

“第六条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或增值收益,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孳息或增值收益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说,房屋增值部分必须在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对于增值有贡献才可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还贷是用的一方个人财产,依然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欣怡

欣怡

是的。

欣怡

欣怡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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