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庭信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最新的就是这个,你所提问的就应该值得这个司法解释。
终生有效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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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落的时光
1、没有所谓的《新婚姻法》出台。
2、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还是以《婚姻法》为主,辅之以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
Lucky_zzl
近日最高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房产、孩子、外遇等全部涉及。 婚前买房可能属个人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解释三》对此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此外,《解释三》还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条解释似乎把房子看的更理性,是谁买的就属于谁似乎公平合理,未付出的一方不能不劳而获。结婚前我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你可以住,但不属于你,离婚后一点没你的份,看似残酷不近人情实际也合情合理,那些喊冤的人纯粹是承认了自己的弱势。当然这里一定要说明一种情况:如果婚前是一方交了首付贷款买房子,而婚后有两人共同承担偿还(也包括一方还贷,一方养家)则不遵守这个解释的,应该按照离婚房子当前市值按照比例分割。但是当前女方婚前谈对象都是要求男方要有车有房,这已经成为男人身上背负的大山,所以房产证大都是男人的,一般来讲男方为了买房子付出了很多,自己贷款还要啃老,如果一离婚女方立刻获得一半房产显然不甘心,有了这样的新规定可以极大减轻男人们的这种心理负担,在这种心理的推崇下,男人是不是会变得不如以前那么在乎婚姻了?不再害怕因离婚而失去太多是否让男人不负责任?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 女性中止妊娠将不算侵犯男方生育权
“生育权”曾引起很大的争议,现有的《婚姻法》,并没有单独对这一问题做出规定或说明。 《解释三》规定,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放宽了离婚门槛。 对此,有法官表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实际案例中,法院虽然判定不准离婚,但很多不孕妻子可能遭受家暴或者冷暴力,不利于保护妇女权益。不过,第十条还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给予了妇女自主决定生育的权利。
第三者索要补偿,法院将不支持
外遇,一直是婚姻的致命伤,“小三”、“二奶”甚至成为了近年的流行语。
《解释三》第二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约定了财产性补偿,一方要求支付该补偿或支付补偿后反悔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合法婚姻当事人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应当受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这表明为了摆脱“小三”而达成的“分手协议”是无效的。例如男方包养“二奶”,如果双方约定分手费10万元,那么,男方不付钱,女方也无权提起诉讼,但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分手费又后悔的,法院同样不予受理。这样规定,能够有效遏制“拜金傍大款”的不正之风。
这一条对小三、情人无疑是晴天霹雳,也就是说:在和男人鬼混偷情包养期间,无论男人跟你签了啥协定到分手那一天都不算数的,你最多用一哭二闹三上吊来威胁男人,而无法从法律上保护自己。这样一来不知道会有多少男人松了一口气,平时养个小三,玩够了就甩了你,告诉你“找个好男人嫁了吧”,有点良心的愿意给点补偿,不愿给小三们一点脾气也没有,因为男人手里有了法律这张王牌啊。所以小三们要及时研究最新法律,跟得上形式,别被男人们甩了后还啥都不知道还吓唬去法院告人家。不能让男人一张协议给蒙了眼睛,要实打实的东西,比如:钱和房子。
Yuan
男方作为过错方,在非配财产上,女方会多得
奥恩
第一、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第二、假如男方重婚,女方自诉,法院可能判男方重婚罪,2年以下有期徒刑。
孟维鹏
离婚时,对于婚前财产各自的归各自所有。婚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
对于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当给予无过错方适当补偿。
重婚属于刑事问题,民事上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依据,对于财产分割没有特别的作用。
坏脾气菇凉
三楼的"情人难当"说得好又说得差呀,明明她说了他们没有办理过婚姻登记,就算是在外面搞了个也说不上是"重婚"呀(除婚外有子女外).
在新婚姻法看来:你们的夫妻关系是不能成立的.
关于你欠你母亲的钱也因为没打欠条而被他赖账.相关法律有这样的说法具体是哪条哪款我记不清了(如借债人当时没有写下欠条,债主如在两年内从未向借债人的提示或提谈到此事或追过债,此债务不成立).
要解决实质性的东西,还是找律师,他们会很专业的给你讲解.
祝你好运
ZHang SHAN
为什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被骗了吧,说句实话你别不爱听你丈夫人品差啊
还有百度不是万能的,还是去找律师吧
独特零距离
法律承认事实婚姻.但欠钱这种事只能是道德约束.
人生如梦
你这种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我记得是94年以前没登记结婚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94年以后的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法庭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是他说不给补偿就不给的。
你要有他重婚的证据,比如: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以夫妻关系生活的,邻居能证明的。或者他在外面有孩子什么的》你还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重婚罪》,不过重婚罪没有证据是不好定罪的。
冰雪凝聚
没有。
是否允许生育是另一回事,但是领取结婚证不能附加这样的条件。如果有,绝对是地方的违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