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顺位继承人

To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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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婚姻继承的规定,按照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继承,配偶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夫妻财产,应当分配出配偶 一方的财产 ,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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