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过错方如何定义?

志同道合

志同道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servant

servant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通过列举的方式将哪些情况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告诉我们。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上面列举的四种情况,如何认定自己是否属于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以上就是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的简单解释,了解了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您还需要了解的是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才能确定您是否符合申请离婚过错赔偿的条件。

上一篇:怎样正确理解婚姻法上的“过错”

下一篇:离婚过错方怎么认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