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香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在认定构成同居关系时,应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双方关系的稳定程度等方面进行把握。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1、有配偶者;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包二奶、姘居是《婚姻法》指由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两种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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