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
只要男女两方都未婚并且不属卖淫嫖娼行为,就不算非法。如果一方或双方已婚则是非法同居。
Wall-E
以楼主所说情况:
只要男女双方都未婚,不管是否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警察都管不到。这不叫非法同居,叫同居。
你应该能体会出此叫法的区别。
开心就好
一你不是嫖娼,因为没有金钱买卖关系
二你构不成非法同居,因为非法同居要多少日以上才算
三是警察都是惟利是图的,如果没有利益,他才不会没事闲的管你呢
现在同居的多了,都没事 你不用担心
Rebirth
不能.只要不是卖淫嫖娼,警察不管的.
.hou
即便不是夫妻,同居也不违法,警察不会管的!没办法处罚!
狂放诗仙李太白
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这一个词语了
Aiopr
不是
Orange
没有合法的同居。所有的同居,都可以叫做非法同居。就象传销一样,传销,也叫非法传销。也就象抢劫也一样,都是非法抢劫,非法贪污,非法挪用公㰪,前面的非法,都可以省略的。
呵呵,非法同居这个概念还真有意思。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99年的时候和一位法律人士讨论过。当时讨论非法同居到底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非法同居与违法同居含义是否相同。我的观点是:
1、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问题,全国妇联也曾经提出过。
确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一部司法解释(具体记不清楚了)里,曾经看到过对非法同居的处理,但也仅仅说是要加强批评教育(呵呵,不是法律惩罚手段)。在一些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里,的确出现过非法同居这个概念,但至今我没有见过哪部法律对非法同居有过明确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2、那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的确,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那我们如何定义好象都不为过。而根据习惯,我对非法同居的概念更倾向于这样定义: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
a、主体必须是异性,无论成年与否(呵呵,有合法关系的除外)。
b、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c、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
d、必须是居住一起。
从这一概念论,开房(这个概念并非法律概念,定义不明确,不讨论)是否为非法同居,不得而知。
个别学者还定义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我的观点: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群众是否“也认为”是夫妻,我认为不影响对非法同居概念的定义。本来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对这种同居的处罚措施。
3、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下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呢?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是以出现了“导致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
另: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处罚,而是一种法定的离婚情形(必须调解)。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罪区别?
刑法规定了重婚罪。
其他不多说,简单说说外在表现: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不以夫妻名义是重要区别之一 。
当然,现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概念不完全包括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要求必须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因此,要严格区分‘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罪’的区别。
最后结论:楼主的问题有模糊性。
1、两个未婚男女是指什么?假如女性不满14周岁,男性可能涉嫌奸淫幼女罪。
2、同居是否有非法交易之目的?
3、陌生男女?目的?
4、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住旅店是不能同室的。如此就违反了有关旅店住宿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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