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儿?

随波遂流

随波遂流

现在采取的是离婚自由原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任意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一方,从法律上讲,在抚养权归属、财产分配方面不会有任何影响,抚养权的判决仍然是根据孩子年龄阶段不同,标准不同,财产分割的大原则仍然是没有特殊约定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是从心理上讲,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离婚愿望比较强烈,对方可能会据此要求提出离婚一方在孩子抚养权或财产上作出让步,如果提出离婚一方不同意,并非就无法离婚,还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只要想离,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只是时间会稍长,最好预留一年的诉讼时间。事实上,女性主动提出离婚,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

冥雪

冥雪

没有什么吃亏不吃亏,

一日夫妻百日恩,

怕吃亏就不要离开,

两个人在一起都是缘分,

彼此包容对方,彼此理解对方,彼此珍惜对方,婚姻必须你情我愿才能白头到老,

属于自己的就抓紧,不属于自己的就放手。

忠義

忠義

除了会被一下流言侵扰,没有什么吃亏的地方,只要做好财产分割

明天更好

明天更好

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吃亏。首先,法律平等的保护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其次在抚养权的问题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然后,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按照照顾女方的原则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破碎的婚姻需要趁早离开。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示: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的公民,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

回答

你好,如果家庭生活出现离婚的因素,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需要牺牲自己一定经济利益需求和家庭财产的相关经济需要一味的要求离婚。但如果通过民政部门的条件和核实,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没有过错,应该对家庭的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所以,女方提出离婚可能再让自己吃亏的心理准备下提出,但实际财产分割中可能在婚姻处得到公平的分割。所以在婚姻关系中,如果没有发生过错,只是感情不和会得到公正的处理。供参考

提问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回答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没有过错,不会吃亏。如果有过错,会让自己少分或不分财产。

提问

还有?

回答

现在男女平等,如果女人有经济收入,即使提出离婚,也不会受到任何经济损害。但在实际生活中,女人可能属于弱者,对自己的孩子承担更重要的责任,所以如果女人提出离婚,在家庭任务承担份额上可能更重。如果尚未生育,可能,在今后的生活和追求自己的婚姻时,发生对方苛求和自己的弱势。

提问

她把我的所有联系方式拉黑删除了

她提离婚的她还说只要女儿,然后她还说儿子归我,女儿归她

回答

对方并没有提出过分要求,可以平分自己的婚姻存续之间的财产,为了儿女,你应该做到。

提问

咋办呢

回答

离婚的决定应该依据婚姻法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时由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向你解释,而不是自己的选择,自己的选择只是子女归谁抚养的问题,财产则应该夫妻共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子女和财产的分割问题。供参考。

更多8条

那都不吃亏,还能提前开始准备证据材料,优先发优势。先下手为强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任何一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坚决不离,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尽快解除婚姻关系,女方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等方面让步,从而达到早些离婚的目的。所以,女方提出离婚,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一篇: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

下一篇:新婚姻法女方提出离婚会怎样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