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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可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
(1)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由当事人双方的亲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是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一项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由于夫妻关系中包含着复杂的感情因素,夫妻矛盾既有疏通、缓和的可能,也有激化的可能。调解的作用就在于促进夫妻双方矛盾的缓和,帮助当事人双方提高认识、分清是非,使双方当事人慎重考虑,珍惜感情.有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有两种调解方式,其中的一种就是诉讼前的调解,即上述有关部门的调解。这些部门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真实情况比较了解,对于夫妻之间的小纠葛、不足以导致离婚的小矛盾,可以做好说服工作。当然,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如单位借调解之名,干预或阻止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如果调解和好,则维持夫妻关系,如果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则由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调解无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向法院起诉离婚,进人离婚诉讼程序。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首先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调解和好,也可能调解离婚,还有可能调解无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感情状况依法判决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从目前各方面情况看,对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是主要的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stephen
男方提出离婚,但是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男方提出离婚,但是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正大光明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法院一般会先根据双方的诉求开进行调解。男女双方都享有先调解的权利,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可能并不是能够达到离婚的条件,只有一方起诉离婚一般要经过多次起诉。那么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件一共分一下程序,具体北京张颖律师给您讲解下,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在此之前你要收集案件的多方面证据,比如,住所地,婚姻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的证据,有婚姻过错的,还有收集婚姻过错的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案件的结果可想而知。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
离婚案件的判决则是指经过法定的审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裁判。
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前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