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一笑很倾城
新婚姻法在婚前财产和资产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有几点:
1、婚前财产,如果房子由男方购买,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应该全部归属男方,女方不具有财产分割权。
2、婚前男方付给女方的彩礼,在离婚或者双方感情破裂时,男方有权索回彩礼。
3、婚前的房产如果由一方父母购买,名字挂靠在儿女名下,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说婚前男方父母购买的房产,那么最终所有权还是属于男方父母,与儿媳无关,即使房产冠儿子名字也无用。
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自己儿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也不进行分割。
5、双方的房产,除了购房本身的首付(或者全款)属于固定资产外,除此之外,装修还有家具其他等不纳入固定产范围内,离婚后这一块由双方共同决定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决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分配比例。
新婚姻法对于个人财产采取了更强有力的保护措施。看起来这个法律很平等,但是,对于女性来说,这个法律非常不平等。
因为男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都是物质上的,比如房、车、彩礼等等。但是女性在婚姻中的付出很多是无法量化的。比如,女性要怀孕、生产、哺乳、带孩子、处理婆媳关系、照顾公婆等等。为此女性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怀孕、生产、哺乳、带小孩,这需要女性牺牲自己的事业至少2-3年的时间。两三年不工作,等你再出来工作的时候,职业生涯也发生了断层,自己的职位也会被别人取代。你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大大下滑。而男性,结婚根本不会影响他的事业。孩子没照顾好,人们只会指责母亲,不会指责父亲。
婚后,男人的事业稳步发展,个人魅力不断提升。而女人,因为怀孕生育哺乳,女人的青春和美貌一去不再,女人从最靓丽的青春年华,变得皮肤暗黄,年老色衰。而这个时候,女人还要防范事业成功的男人偷情、出轨、找小三,女人有多艰难?假如男人此时提出离婚,那对于女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房子不是你买的,跟你没关系。车子不是你买的,跟你没关系。这个家的物质载体都跟你没关系。离婚你什么都分不到,只能净身出户。孩子呢,你也不一定能要得到。如果法院认定男方经济实力更强,对孩子成长更有利,那你根本就要不到孩子。
最后,你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美貌,失去了身材,失去了事业,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孩子……这些年你的付出都拿不回来了。想想这样的婚姻,女人结婚是为了什么?难道就是为了免费给别人家生儿育女,当保姆,到头来被扫地出门?
我觉得作为有女儿的父母,思想观念真的要改变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想,认为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女人只要嫁个好男人就万事大吉了。真的不行了。这个时代非常残酷,我们不能抱有幻想。
女孩子从小就要好好培养,让她好好读书学习文化知识,成为一个有学问有价值的人,将来能够有一份好的事业,能够在这个 社会 上立足。不依附于任何人都能够生活得很好。
如果父母经济条件允许,单独给她买一套房当然更好。但是我认为比房子更重要的是女孩子独立的人格和在这个 社会 上竞争的资本。只要她具备这两点,其实就不用担心。房子她有能力自己都可以买。如今有很多独生女的父母都为自己的女儿买房,或者付首付,自己想女儿了,也可以去陪她住一段时间。这样就很好。不用看任何人脸色。女儿永远是自己的心头宝。
如果她真的遇到了很好的人,她也可以很有尊严很有底气地嫁人。如果将来遭遇离婚,她也有自己的一个小窝,可退可进,不至于悲惨到无家可归。
以前的老思想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什么的真的可以扔掉了。自己的孩子永远都是自己的心肝宝贝,你不心疼她谁心疼她。婆家会心疼?现在这个 社会 ,人心是最靠不住的。女性在这个 社会 上真的很不容易,除了亲爸妈会多疼她一些,还能指望谁?
女人用钱时在娘家,挣钱时在婆家。出嫁的女儿亏欠的永远是自己的父母!婚后和男人一样工作赚钱养家,免费带薪身兼数职: 妻子、母亲、儿媳、保姆、长工,女人对家庭的付出是长期的无条件的。现在居然还要女方家出资或合资购房,岂有此理!
新婚姻法的出台,让很多有女儿的父母有了前所未有的不安全感!其实,担心的 焦点聚集在房子上!
传统观念中,女儿历来是“外人”,媳妇才是家人。所以,当女儿当了媳妇后,女儿除亲情外的一切与娘家就没有了关系。而成为“媳妇”后,媳妇就是男方家重要的一员,“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是生活的真实写照!从嫁入男方家的那一天开始,女人就把男方家当成了自己的家,大多数女人都会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这个家,包括房子!
房子是什么?它不是一个简单的物件,而是有温度的家!所以,谈婚论嫁首要的就是要有房子!原来大家都很贫穷的时候,结婚后男女双方靠自己的奋斗买房子,这也就没有什么分歧,即使离婚也属于共同财产。现在,人们都富裕了,按传统观念,婚房要男方准备,这既是对女方父母的信任馈赠,也是对准媳妇的郑重承诺!这房子让女方父母放心地把女儿交给男方,也让准媳妇觉得自己有了栖息的港湾!
而今,新婚姻法规定,一旦离婚按这房子的所有权裁决。如若是男方独立购买,那不论 女方住了多少年也是寄居在他人家 。可能,大家不能接受的就是这点。房子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建筑,它是显性的,看得见的财产,而女人为这个家的付出却是隐形的,无法量化的!即使单纯以家来说,一旦变成家庭的所在地,那家的维护和保养不都是女人在做吗?如若把一座富丽堂皇的家孤零零放几年甚至几十年,它会增值吗?
离婚,分割的永远是这些有形的财产,而女人为这个家的付出永远不会被折价,况且折价也是不对等的折价!有谁能算出女人为家的付出?正如大家常说的:女人忙碌了一上午,男人回家看到的家还是走时的样子,常会责怪女人,怎么一上午什么也没做还没做下饭?
新婚姻法对房子的界定,让女人的安全感打了折扣!试想,谁愿意心甘情愿地寄居在别人家,并无偿地去付出?
旅店都会去创造“宾至如归”的氛围,而实实在在的“归”,却让女人生生感觉到是“宾”,这条隐形分界线能因双方 情感 消融吗?
所以,女方家长一定会想法为女儿加层保险,要么买房,要么共同买房!但无论怎样,都给婚姻遮上了一层阴影!
新《婚姻法》确实对女性很不利。作为父母,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能给女儿在婚前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最好的。既保证女儿在婚内不处于劣势,也给了孩子安全感。哪怕是套小户型。
如果能力不允许,那么婚房最好女方出一半钱,这样房产证上就能名正言顺写两个人的名字,不然以后万一两人离婚,女方只能得到一定数额的赔偿,连个落脚之处都没有。
我自己也有姑娘,闲下来的时候经常跟老公说,房子不只是遮风避雨的地方,它还是一个人的底气,将来要是条件允许,一定要给孩子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因为闺女一旦出嫁,对婆家来说是外人,回到娘家是客人。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了,谁又能成为她的依靠?
有套房子,起码她不至于流落街头。这是我们作为父母留给她做好的礼物。
我是 情感 领域创作者青柠,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帮助。
我女儿以后结婚,我会提出男方和我家出同等的钱给他们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双方父母都不和他们住一起,不插手他们的小家庭,孩子生两个,一方一个姓
一直这样想的,男方买房不加名。女方也自己买一个吧!别买车,装修什么的。既然想分清楚就分个清清楚楚。
我女儿今年十一岁,我会在她20岁时给她准备一套房子,应该算是婚前财产吧,目的只有一个,我就一个孩子,我要她幸福。找到喜欢她的人她结婚,她可以组成家庭。找不到她喜欢的人她可以自立。女孩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女孩也不能因为那些所谓的财产委屈在不幸福的婚姻中。
留什么都没用!留一套房子,女儿就婚姻幸福了?男人就认怂了?贪女人娘家财产的男人你看得上?男人都是自食其力的野生动物,你那点家财真没看上!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这个心,不如要一批巨额彩礼,把女儿卖了,提前是有人买;要么不许女儿嫁人,陪着你孤老………留任何东西,不如留给女儿做人妻的好气质、高学历、广阅历,温性格。婚前睁大双眼,门当户对,别高攀不下嫁,更别急着上床;婚后知晓人性,闭上一只眼睛,学会服从男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激爆男人的热情与荷尔蒙,担起人妻人母的职责与使命,不断提升自己的气质与阅历。
根据家庭情况、子女多少看吧!条件好、子女少的不防买上一套,条件紧张、子女又多能怎办?只好不买了。最主要的是子女结婚要选对人,人品最重要!
新婚姻法,其实归纳起来就一点:
不管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是男方父母购买的房子,即使写的是儿子的名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都是男方的,不予分割!
而且如果离婚,男方连彩礼都是可以要求索回的!
看上去,整个对女方特别不利!女方在婚姻中生养孩子时,不但会失去外形上的有利条件,还会因此耽误事业,影响挣钱能力!
而男方相对来说,就不存在这些隐患!他有足够的精力扑在事业上,好好工作,还很可能提升挣钱能力!
而如果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如果家里没有夫妻共同购买的二套房,没有多余的存款,女方就可能会比较惨,会“净身出户”,无房无车无归宿,还会因条件太差,拿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那怎么办?女方应该怎样保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利益?
其实好好解读新婚姻法,反过来对女方也是一样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或车子,一旦离婚也只属于女方,不予分割!
所以,有女儿的家庭,是不是得给女儿备个婚房,以防万一呢?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父母们,彻底抛弃婚姻的传统做法,不能再重男轻女,不能再把嫁出去的女儿当泼出去的水,不能再因为彩礼阻挠女儿的真爱,不能再以男方是否多金来衡量女儿婚姻是否会幸福,而应该让女儿尽量嫁给对自己好的男人,实在的男人!
但是如果婚前男女经济悬殊太大,为了在婚后或离婚有所保障,也还有另外一个解决方法:
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如果离婚,某些婚前只属于男方的财产,可以分给女方部分或一半,在法律上是能得到认同的!
一句话:结婚还是要首先确认感情基础,以及打铁还需自身硬!不管男女,都得要靠自己奋斗,靠谁都靠不住!
我是 @英幽灵子 , 情感 分析学者,专注 情感 解忧,欢迎大家关注~
朕
我觉得是的,有能力的给女儿备个婚房,这样对女儿来说也有保障一些。
阿峰
我觉得最好是能够给女儿备个婚房,以防万一,因为如果说女儿过得不幸福的话,好歹自己还有一套房子。
谁是谁的谁
有女儿的家庭有必要给女儿买一个婚房,以防万一,万一以后女儿婚姻不幸福还还离不了婚,那么这个婚房就是女儿最后的避难所了。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中国的家庭通常都是这样的,父母辛苦半生,就是为了给儿子准备一套婚房。
有多少父母打算为自己的女儿准备一套房子呢?恐怕少的可怜。
这是一份关于农村土地证的调查:
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有44.2%的女性从未拥有过土地。
就是说,对于中国的大部分农村,财富还是以“父传子”的形式流传,身为女儿,继承父母遗产的可能性不到20%。
那么对于城市户口的女生呢?独生女,情况会比较特殊。一般家里有能力的,可能会在婚前为女儿额外准备一套房子。
闺蜜灿灿,结婚前,她妈妈就为她准备了一套房子。虽然婚后灿灿还是和老公住在婆婆买的婚房里,但手里有房,心中不慌,灿灿在家里很有发言权。
而我的另一位闺蜜,婷婷,因为上面有一个哥哥,所以父母因无力为女儿准备房子了,嫁给老公之后,因为没有老人带孩子,婷婷只好在做全职妈妈。
五年的时间过去了,婷婷的再次求职之路走得非常坎坷,她决定去读幼教专业,因为幼儿园老师可以兼顾孩子。
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婷婷无意中谈起:不知道女人为什么要结婚?结了婚真的好累,好累。我看着她疲惫的眼睛说不出话来。
2018的新婚姻法出台,也是给全职妈妈破了盆冷水。
婚姻法规定有这三样东西,妈妈在离婚之后是拿不走的。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房产。很多宝妈,结婚的时候都是由丈夫出首付,然后夫妻两个共同还贷。因为婚后要共同还贷,所以夫妻俩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
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不仅仅是丈夫爱的表现,更是一种对未来的保证。毕竟妈妈要生产,养育孩子,没有老人帮助的还需要做全职妈妈。房上无名,妈妈怎么敢安心在家呢?
可是新婚姻法的规定:房产证上有名字,不算!只要交房子的首付是丈夫出的,那这个房子就跟你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就算你婚后也参与了还房贷,离婚之时也只会赔偿给你房贷的金额,房子呢?还是跟你没关系!
婚姻法一公布,评论区里妈妈们都炸开了锅?
有的说,这样一来,女人们再也不敢做全职妈妈了;也有的说,这样的情况还结婚干什么?还有的女人说,一定要收彩礼,要用彩礼来出一套房子的首付,妻子和丈夫各还各的房。
我作为妈妈,看到这样的法规,心里一凉。
以前传统的思想是,父母主要为自己的儿子做准备,女儿的话嫁出去会有她的丈夫和婆婆来照顾,但现在的婚姻法已经打破了这样的传统。
婚姻已经不能给她足够的保证了,恐怕只有父母才能做她的后盾。
可以想想,如果女儿没有一套婚前房产,一旦遭遇离婚,女儿可能一无所有,如果这个时候还拖着一个孩子,唯一能依靠的就只有父母了。而儿子的选择余地就大多了,婚姻法一改,婚前有没有房就不重要了,只要儿子优秀,没房也一样。
所以作为有儿有女的宝妈,我决定给女儿买一套房子,让儿子自己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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