昱辰
法律分析:本条是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规定。在基本保留《婚姻法》第42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以另一方“有负担能力”作为经济帮助的给付条件,同时删去“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的表述,取消了对承担经济帮助义务的责任财产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舍才有得
本条是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规定。在基本保留《婚姻法》第42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以另一方“有负担能力”作为经济帮助的给付条件,同时删去“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助的表述,取消了对承担经济帮助义务的责任财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