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好*^_^*
婚前个人房屋,婚后可以加上配偶名字,但是没有注明可以写少量份额,婚内财产平分。你这个是婚前财产,即使写上配偶名字,一旦离婚起纠纷,但如果你能证明这是婚前财产,是可以不参加离婚分配的。
童心童趣童装
如果房产证上写上配偶那就属于两人共同财产,没有少量份额之说。
Chuanky(建川)
当然可以了,婚前房屋分配给配偶一部分只要双方都认可都同意是没有问题的,份额多少双方愿意。
Lie!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完全可以,应及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证,明确双方份额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可以的,如果婚后有需要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
随遇而安
婚后可以加配偶名字,但注明少量份额应该不行吧,具体你咨询一下房产证办事处
@Sm i l e.
房产证可以添加配偶的名字,至于少量份额需要书面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份额房产证上体现不出。希望能帮到你!
丽珍
可以。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司法解释对于还贷的房屋也做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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