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
婚前一方父母的老房子,婚后拆迁,拿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这个具体要参看动迁组的拆迁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把配偶列为拆迁补偿受益人之一,那么拿此拆迁房款购买的安置房就有可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离婚则要参看,当初购入此套房产的时候,房款的出资比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夫妻的结婚年限,综合考虑判定夫妻之间持有此套房产的比例。
但此房屋产权证中还有配偶父母的名字,今后离婚时则还涉及到一个析产纠纷,就是必须先刨去对方父母的比例,剩余部分分割。
父母的房子拆迁分到的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拆迁时是否已登记结婚等情况来确定。
请问下专业的律师朋友 结婚前父母的老房子 婚后拆迁 拆迁后的分户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
首先,是否为共同财产通常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
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该房产属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以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继承的老房子在婚后重新翻修属于共同财产吗
产权归婚前一方所有,但如果离婚的话,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婚后是老房子拆迁后买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用拆迁款买的新房子,那就需要看这个拆迁款,相应的,被拆迁的房屋在婚后的所有权是谁的?是本身就有婚后共同财产买的,还是由个人财产买的。如果属於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的利益也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根据该补偿款所买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这一个人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呢,也可以登记成两个人的名字,所有权为共有。
但是如果婚后被拆迁的房屋本身就是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得到的拆迁款也是共有财产,通过共有财产买的房屋也是两个人所有的。
婚后拆迁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1,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按房产给予的拆迁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拆迁的房产任然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的老房子婚后拆迁,补偿款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的老房子结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的房产,属于房产所有人的财产。婚后,该房产仍属於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后拆迁婚前房产所补偿的房子,不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该房产仍归夫妻一方所有,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你怎么一点家庭观念也没有呢,结婚娶媳妇了就知道关心你们两个人,别的一律不管了,这种思想要不得。国家可没有抛弃家庭,拆迁安置或者补偿物件国家给定级到家庭级了,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里面的家庭两个字意义、用途、目的完全相同,也和土地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里面的户相同。不是拆迁你别瞎用词。 *** 在给群众的时候是属于家庭的,以后群众可以改变属性级别,注意这时候不仅仅是空口无凭立字为据,还得 *** 认定的谁的家庭的这个谁的儿子都同意改才能改,有一个不同意就改不了
婚前一方的旧房子,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子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智慧财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日出东方
这个具体要参看动迁组的拆迁合同,如果合同中有把配偶列为拆迁补偿受益人之一,那么拿此拆迁房款购买的安置房就有可能算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离婚则要参看,当初购入此套房产的时候,房款的出资比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名字、夫妻的结婚年限,综合考虑判定夫妻之间持有此套房产的比例。
但此房屋产权证中还有配偶父母的名字,今后离婚时则还涉及到一个析产纠纷,就是必须先刨去对方父母的比例,剩余部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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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钥匙法律(微信公众号)认为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从该房产来源看是婚前一方父母的拆迁后老房子置换所得,拆迁置换在民事法律角度看属于互易交易。依据该司法解释,无论该房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还是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是他人财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出资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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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的要看情况,通常老房子都是看户口的,如果在结婚后把户口迁过去了,那被迁的那方就会相应的得到财产,但那都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算是户口簿上每个人的人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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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的,所以拆迁不拆迁和夫妻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即使拆迁后取得新的房屋,也应当属于父母所有,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只有在父母去世后,子女才有权根据继承的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在继承后再离婚的话,另一方是有权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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