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应如何理解?

张鹏

张鹏

答:个自有个自的财产,个自因个自的财产所负的债务,而且有证人,是谁因财产欠的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

坚持

坚持

自己欠债自己还,前提条件是:

1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不是共同制)

2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所欠债务)

3 有证人知道他们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

 b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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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夫妻可以对婚后自己所得的财产还是归自己所有,如果没有约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的。如果对外负担债务,债权人在借钱的时候知道夫妻之间有这个约定的,是个人债务,不是共同债务,由借钱的那个人承担,其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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