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十四年啦!没办登记证,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理手续呀

Lie!

Lie!

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无需办理离婚手续。建议你好好和他(她)协商财产分割问题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是了,协商不成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冯氏·至尊

冯氏·至尊

只需要男女朋友有一个分手协议,内容当然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就行!国家不承认实是婚姻,

许云舒

许云舒

那就不用办手续了吧,反正都没领证,不过涉及财产分割的就比较麻烦,建议还是找律师咨询吧。

新 尚 人

新 尚 人

办个结婚证,再办个离婚证

孟维鹏

孟维鹏

不用办,又不受法律保护

毛显仕

毛显仕

没证多简单。拍拍屁股走人也可以。还有就是三年不同居自动解除婚姻。

A0gggg

A0gggg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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