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
我国从1994年2月1日开始,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所以你们之间还是同居关系,他不会构成重婚的。
珍
虽然已同居了十四年,但由于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的情况,因此,仍属于同居。
而同居不被法律认可,不受法律保护。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不是夫妻,双方都是自由身,可以通过履行婚姻登记的方式组成家庭。
这种情况不算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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