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你提供的情况,应该属于家暴。家暴是法定的离婚理由。建议你聘请律师为你办理起诉离婚事宜。如果你在长沙,你可以联系本律师。
上一篇:家庭暴力的定义
下一篇:夫妻间打架造成轻伤(耳膜穿孔)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