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替代任何人,别人不能替代你
即使离婚后,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也有权利探望子女,
他不能阻拦看孩子的,如果他还是不让看,
可以请个律师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他。
雨点儿
1、向当地的妇女联合会投诉,请她们协调解决,情况严重的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
2、提出以上观点的理由如下:
(1)我国法律的相关政策是规定被侵害人有母子相见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四十条规定: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可见母子相见是母亲所享有的对子女监护、教育的基本权利,侵权人剥夺被侵害人以上权利是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政府机关和国家法律机关的申斥或惩罚
(2)我国法律支持被侵害人求助或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条 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第四十八条 规定: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害人可以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组织应当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保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3、阻止母女相见既是违法行为也可以作为家庭矛盾,作为家庭矛盾有许多解决途径:(1)亲友调解的方式最好,不容易激化矛盾;
(2)寻求社区或居委会等地方组织解决也是可以的,因为他们与侵害人之间是直接领导关系之一,容易形成比较和睦的调处关系,有利问题和平解决;
(3)找侵害人单位(如果有的话)领导出面调解,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4)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不离婚,日子还是要过,最好当事人之间坦诚沟通最好,既可解决母女相见问题又可以解决婚姻关系问题,是最稳定的解决方案。
上一篇:没有离婚,老婆和别人同居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