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忠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赠送房产问题,是可以起诉妻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第三人,并请求返还的。虽然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妻子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当然如果该财产属于你妻子的夫妻个人财产,那么该赠与是有效的,而且如果是你妻子给儿子支付抚养费,你是无权要回该笔财产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法院判决抚养费判定抚养费的标准大致有如下因素:
(一)子女生活、上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三)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较大有关。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2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明天更好
夫妻共同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子夜~顺联动力
可以起诉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瞒着丈夫给前夫的儿子买房,这种做法不可取,这样就伤害了夫妻感情,再说夫妻共同争的钱不能瞒着使用。
Lie!
可以的,只要是婚姻持续期间妻子给前夫买的可以起诉,因为那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就像现在丈夫私下给小三的钱和房子,作为妻子也可以起诉并要回的。
至善若水
这个当然可以的,你只能起诉一部分,因为有一半你妻子有权利使用。理解一下做母亲的心情
刘昊然的小媳妇儿
可以的。毕竟在婚姻期间买房子的钱是你俩共同的。所以说他买的房子就属于你俩共同的财产了
无敌
要看她用的钱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曾小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婚姻期间妻子瞒着丈夫给前夫儿子买房子,可以起诉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返还。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女方背着您给前夫的儿子买房是不对的,这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即,夫妻双方都有使用权和管理权,任何一方要使用大额资金都需要经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女方给前夫儿子买房并不是一笔小数额,应当要告知您并且经得您同意的。
男方未经您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您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建议您保存好还款的交易凭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的前夫返回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成功追讨回这笔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会因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给予您赔偿。如果还因女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产生了一些债务,也应由女方的个人财产来进行清偿。
但是也是有例外,假如女方与前夫离婚的时候在离婚协议上有做出约定,女方需要给孩子买房,那么这部分支出是符合法律规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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