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面对面
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毕竟买房子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投资,如果男方贷款买房子,但我觉得婚后应该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一起还贷,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一直幸福和谐,那也不用计较什么,但是一旦产生了离婚的财产纠葛,那么女方很可能不能获得这个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大槐树迁民解守良
特别不合理,在结婚以后女方和男方会一起还钱,就应该加上女方的名字。
深深深几许º
这样的情况是非常合理的,而且也确实是能够理解的,应该要经过双方的好好协商来决定这种事情。
自由行走的云
我觉得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如果不加女方的名字的话,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因为这是人家婚前买的呀,他又不是说交往了之后故意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去买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这样的一个情况的话,我觉得就算是加你的名字,你也不能够继续跟他在一起,因为这样的人心机实在是太深了。
但如果是他跟你在交往之前就已经买了的,那我觉得就没有任何的问题,而且也没有必要去加你的名字。加你的名字又能够改变什么呢?现在婚姻法也有明确的规定,他是婚前贷款买的房,就算有了你的名字,这也跟你没有任何的关系。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他是贷款买的,那我在结婚之后是不是也要帮忙一起还房贷呢?那不是亏了。
如果说你要帮忙一起还房贷,然后你们再离婚之后也是可以把这一笔金额拎出来单说的,房子跟你虽然没有关系,但是房贷是有关系的,你还是能够赔一部分的钱。但是我觉得都还没有结婚就开始去想这个问题的话,那么你们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是不是也太脆弱人了?是不是就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呢?我觉得两个人在相处的时候还是应该要互相的坦诚一点吧,不能够把金钱看的太重,不然的话爱情就失去了原本的意思。
其实新的婚姻法出台也是为了保护这样的一个情况,你都没有个人结婚,你就开始惦记别人婚前的财产,你要是结了婚,那还了得。不是新婚姻法的规定,说不定这套房子都要被你弄走了。我还是那句话,人家婚前买的跟你没有什么关系,你也不要去惦记,这样真的挺不好的,不是你的东西就不要随便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