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写的我个人名字,离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磊的宝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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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赠人在赠与行为发生时明确表明房屋仅是赠与给夫或妻一方个人,与其他人无关,且变更后的房屋所有人也是受赠方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则该房屋在离婚时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如果出赠人在赠与行为发生时明确将房屋赠与给夫妻双方,或者虽然未明确赠与给夫妻双方,但也未明确赠与其中一方个人所有的,则从赠与行为完成时起,该房屋便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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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赠与时明确表明是赠与一方的话,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A-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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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方父母明确赠与一方个人的,且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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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要不要分割要看房产证是否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需要分割的。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的,则房产视为父母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此时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的。

美眉

美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夫妻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Miss Huang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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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房屋是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而不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此可以看出出资人的真实意思是只赠与自己的子女。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房屋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郭俊华

郭俊华

房本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因为你那个是可以证明是婚前财产的(登记日期)。

郝梓轩

郝梓轩

:属于。

Aser

Aser

不属于

匆匆那年@

匆匆那年@

属于

未名

未名

现在国家才规定的,这是婚前财产。

渔夫

渔夫

啦啦啦

啦啦啦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只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婚姻法》对此有明文规定。

《婚姻法》规定只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小梅

小梅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房屋是不动产,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而不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由此可以看出出资人的真实意思是只赠与自己的子女。因此,这种情况下的房屋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后父母赠予的房产写的我个人名字,离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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