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奋斗
2年 不是自动解除!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如果觉得满意请采纳我的意见!谢谢
辞 旧
爱是无偿的付出,是心甘情愿的帮助,是彼此心灵的感应,既然选择了爱,就要真诚的对待它,珍惜它,在他(她)困难时予以支持,失败时与以鼓励,在他(她)开心时,
一起快乐,悲伤时给他(她)安慰。而不是在拥有时无视它的存在,而在失去后才知道后悔莫及。爱一个人就要他(她)永远幸福,做他(她)永远的避风港,保护他(她),
哪怕一丁点的伤害。真正的爱一个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次深情的拥抱,一个深深的吻,一句不变的誓言,一件不退色的信物…这一切在真爱面前时索而无味,暗而无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