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您好:
第一个问题,第一问,婚前已经购买的房子,属于男方,第二问,婚后,男方父母帮起买的房子肯定也归男方。
第二个问题,赠与种类很多,你说的是附义务赠与,当赠与是有前提时,前提不存在,赠与当然是可以撤销的。
第三个回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保护实际出资人,鼓励女方与男方平等建立家庭的一部法律修正。虽然,目前还有一点小漏洞,即部分女性希望在一分钱没出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今后分有房屋,但这种想法,只能是茶余饭后的一个传说。除婚姻法外的其他法律均对此有所约束,而且,今后的这个漏洞必定要补上的,只是要过些日子。所以,女性为了能保证自己今后可以分得更多的得益,建议,婚前自己也拿出一部分钱,真实的作为房屋的出资人,这样更有保障。事实毕竟是事实,没出资是不可能得到法律充分的保护的,这是一个伦理和逻辑起点的问题,法律不可能将是非曲直于不顾,凭空制定。
上一篇:婚姻法律咨询在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