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致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最大的创新和亮点就是人格权的独立成编。这不仅为人格权法未来的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它还强化了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也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络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还包括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民法典对隐私作了清晰定义,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称:这意味着,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衍生问题:
民法典婚内出轨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婚内出轨,是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因此,婚内出轨,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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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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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具有以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千零四十条 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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