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霞
法律主观:
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可以。男方在上述期间内,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关于离婚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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