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婚姻

A龙德轩

A龙德轩

法律分析:婚姻家庭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应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不应先入为主地促使当事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是使当事人坚定离婚的意志。而应在接受委托时,深刻领会当事人真实意图,掌握“合”与“离”的精神实质与法律内涵,运用灵活的工作方法,力争使纠纷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确实没有和好可能或没有和好必要的,在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同时,又能使矛盾控制在最小范围,以至“好合好散”,从一个家庭的稳定来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上一篇:免费咨徇柳新律师电话我老公跑了我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

下一篇:渭南最好的最负责的处理婚姻离婚案件的律师电话?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