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
孩子是可以选择跟谁一起生活的,而且孩子也应该是有权利去选择,另外,无论孩子跟谁一起生活,对方都应该对孩子付出相应的责任。
小琦
父母离婚的时候,孩子有权选择跟着谁,
父母离婚后,如果感觉跟着妈妈不利于自己的成长。那么你可以选择更换监护人,当然了,你这样做了以后估计会让父母的某一方伤心。建议不管跟着谁生活也不用要忘记另一个。经常去看望一下。
@凤兰
这个是可以由孩子自己选择的,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原则上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的一方,但如果孩子坚持要求和缺少经济能力的一方在一起,法院会支持的。
未成年
可以啊,孩子可以自己选择跟谁一起生活,就算是打官司也是以孩子意愿为主的
Tenger
取决于孩子几岁、如果是幼儿时期,大部分会判给妈妈,如果孩子有了自主意识,选择跟谁的话、那么于情于理都会尊重孩子的选择。当然,孩子的选择只是成功的 50%、还要取决于有没有抚养条件、时间、精力等等
王璇
父母离婚时或离婚后 孩子可以再多大的情况下选择一起生活
消失的记忆
十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选择权。十周岁以上可以考虑孩子的意见。
《婚姻法》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夫妻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孩子归属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婚姻法》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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