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姓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陈国卫

陈国卫

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姓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割。具体规定如下。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

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方法。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

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

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

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

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

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

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

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房产证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 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名字,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没房产证怎么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及时没有房产证,只要有证明房屋买卖的相关文书证据、买房日期是在婚姻存续阶段,无其他婚前财产公证,即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智慧财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一方被限购 房产证上写双方名字 属于共同财产吗

请问律师,房子是结婚前我母亲全额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单位集资房,没有贷款,有购房协议,是我母亲和卖方签订的,而且当时这个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结婚后集资单位统一办理的房产证,办理的时候本人没有去,而且要求结婚的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办一个人名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否则不给办理,我已经结婚了,哪来的单身证明啊?所以就办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有财产吗?谢谢!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没有去房产处,本人也没去,而且领房产证的时候也不是在房产...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都有名字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是的。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智慧财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女方父母首付买房,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证上签署女方姓名,该房产是否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1 按照人民法院报2010年11月16日公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该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方所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2 各方占有比例按照首付、装修实际发生费用比例计算;

3 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双方同等的夫妻共同财产;

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女方外,为夫妻共同财产。

是不是房产证上挂名了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的名字当然是区别是不是共同财产的重要标志。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签定了相关协议合同,对方明确同意放弃该财产时,便认定不是共同财产;特别是只要没有其他材料证明对方没有放弃,房产证便很有力的证明是双方共同财产。

房产公证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吗

直接凭结婚证和身份证,和结婚证,户口本,房产证,两人一起到房管,办理加名字手续,重办你俩姓名房产证,就可以,花费是几百元。没有税费。就达到你的目的。

而办理公证,涉及到财产住房,公证费用是住房价格2%,你觉得公证划算吗?而且~~任何公证和协议,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你办理完毕公证,还是要去办理加名字,才算住房是你俩的!

综上,为何不直接办理加名字,而要花费冤枉钱做公证呢?!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房管局开房产证明吗

不用,一个人拿着需要的证件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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