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守一生
发展到这种恶劣的地步了你还挽回干嘛?拿出女人的自尊和尊严和他离了是你目前要做的事。反应你也挽回过,以后你也不后悔。
思
那就要看你们两个人的情况了。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不是请了律师就没挽回的余地的说法的。
盛民
都请律师了,还有什么的好留恋的,离了可以去找你新的生活吧
凡哥的生活
是的!!离吧,开始新的生活
笑看风云
是的,亲
晓风残月
有
Aser
就该案例而言,男方起诉离婚或者聘请律师,都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同时,男方的这种行为,只是其单方面履行的一种主观程序。但是,与是否能够挽回双方的婚姻,没有必然联系。
也就是说,在法院未判决双方离婚之前,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那么,这对于不想离婚的一方,是一个值得把握的机会。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化解双方的矛盾,而不应该被动等待。
另外,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要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是否充分去判断,而与男方是否聘请律师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能够证明双方感情没有破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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