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如何保护婚姻家庭中的弱势群体

~~~荣

~~~荣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精神损失费: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错方赔偿。离婚时实行精神损害赔偿,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无以上情况的话,法院不会支持此费用。

波

婚姻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指妇女和小孩。为了保护妇女和小孩的权益,婚姻法有相关的保护规定。例如,分割财产要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分割;在妇女的“三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等等。

稚气

稚气

未成年人,婚姻有过错方,赡养义务履行较多的人属于弱势,一般就是多分财产

晓时.Rocky

晓时.Rocky

在双方没有过错情况下,分割共同财产适当照顾女方和儿童

郭俊华

郭俊华

1、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益,由婚姻法规定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来体现

2、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保护权益,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体现。这个在婚姻法中有关婚姻的效力、离婚及法律后果、父母子女关系等规定都有具体的体现。例如,关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规定确定保护从事家务劳动的妇女与其丈夫平等的财产权;在离婚及其法律后果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等。

3、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个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

4、保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规定父母或祖辈在一定情况下有要求子女或孙辈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5、在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方面的规定。

还有,就向楼上人说的,婚姻中由过错的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离婚时尽义务较多的一方有补偿请求权;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一方要提高一定的经济帮助。

差不多就这些,具体的你自己再结合书和法条,按照你自己的理解看看。还有不足的地方,敬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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