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家暴行为算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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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九种属于家暴的认定情形:

1、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等方式实施殴打家庭成员的行为、比如家长打孩子、儿子打老爸、老妈、老婆打老公、男友打女友、前夫打前妻;

2、捆绑家庭成员致使其不能自由行动;

3、用开水烫、火烧、刀割、冻饿、性侵等手段残害家庭成员;

4、罚跪、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医治;

7、限制人身自由:控制、跟踪、禁止出门、禁止与异性交往;

8、经常性谩骂:“你连XX都不如”“你咋不去死”等;

9、恐吓:“你信不信我杀了你”“我拿刀砍死你全家”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家庭暴力不一定只有打人也可能会出现谩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这些都属于家庭暴力,出现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在法院起诉离婚,家暴一方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

月影人伴

月影人伴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哦。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主要是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侵害行为。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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