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孩子跟我,房子会判给我吗?

 bang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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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不是必然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可以进行分割。比如男方婚前已经买了一套房,首付和剩余贷款都还清了,但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这个房产(或部分房产)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一、房产证加上对方的名字;第二、房屋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混同购置了其他资产;第三、婚后对房产进行了装修等工作使得房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后把房子出租了,取得的租金一般而言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209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如果您双方的财产都是婚后购入的话,这个没有什么疑问,确实属于共同财产的,也就是如果离婚的话,夫妻双方是一人一半的。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您这边如果是想要和对方离婚的话,我建议是先你们双方协商看一下,如果能就财产和孩子的安排达成一致的话,协议离婚是比较和平的处理方式的。

人事

人事

离婚时孩子判给了你,房子也不一定肯定是你。这个需要看你们两个是怎么协商的。因为房子是你们两个的共同财产。需要一人一半分割。不管是给谁,一方都要给对方补贴一部分钱。

HYQ是清

HYQ是清

离婚时如果孩子跟你房子会判给你妈,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财产是平分的,就是说如果你分到房子的话,那么你要给他一半的钱的,比如说这家房子500万,你要给他250万。

远中近闻

远中近闻

凡事都没有绝对的,只能说如果孩子判给你,房子很大程度上会给你。不过还要根据房子的主权是谁,这个很重要。还有一个法院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离婚,离婚的过错方是谁。我相信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问题。

蓝鸢

蓝鸢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孩子不属于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所以不能把房子和孩子相提并论,离婚后,孩子只能由夫妻双方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给抚养费,所以离婚时孩子判给你,房子不一定会给你,但你可以争取。

dong~do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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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跟着房子,不一定会判给你的,因为他是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平均分配的,再就是如果孩子跟着你,他每个月是必须要出抚养费的,直到孩子18岁成年

As2O3

As2O3

离婚时如果孩子跟你,房子不一定会判给你,毕竟房子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也有他的一份

PYS

PYS

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不是因为孩子跟了你就把房子判给你的,孩子跟了你,另一方会把抚养费每月给你的。房子的判法肯定是双方多有份的。

走在凉风中

走在凉风中

离婚时如果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您,房子并不一定完全能确定给您。因为最终法院判决房子归谁的时候会考虑双方对于房子的贡献,一方给另一方支付折价款的能力以及照顾女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和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来综合确定,并不能够完全确定房子是否会一定归哪方。只能说有了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争取房屋的所有权来说比较有利。

通常情况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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