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权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如果您已经达成了离婚协议30日冷静期过后即可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还望您冷静看待这一制度,如果遭受了家暴等违法行为,无法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并对家暴行为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努力奋斗
您好,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必须等30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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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空间
不行的,《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从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撤回离婚申请,也就离不成婚了。《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Chuanky(建川)
是的,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后是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并且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冷静期届满的30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超过30天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了。所以说一个多月后或两个月都不行的。
Wall-E
1.根据你陈述情况,自2020年1月 1日始民法典正式实施,协议离婚自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时间30天冷静期届满之日双方到场签字继续才能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1077条
子非鱼
在30天冷静期满后,在第二个30天内的任意一天,双方把必须再次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审查通过,就可以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也没有其他争议,快则31天可以办完离婚手续,慢则需要60天办完离婚手续
艳妹
是的,必须在30天冷静期过后,才可以共同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而且,申请离婚证的时限也是30天,如果超过了30天,就按撤回离婚申请处理了。
月下之约
离婚冷静期是必须要30才可以离婚吗,是的,现在国家有规定,就算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也是要有30天的冷静期的,没有过一个月冷静期,是不给办离婚证的
盐正好
是的。2021年1月1日起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必须有一个月的冷静期。所以需要先去登记,30天后如果决定离婚,再去办理离婚手续。
W红萍
是的,当事人至少要等到三十天后才能拿到离婚证。当事人办理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才能领取到离婚证,夫妻二人有时是一时冲动吵架后草率的作出了离婚的决定,通过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可以让夫妻二人可以在心情平复后好好的考虑两人之间的关系,以免当事人作出后悔的事。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日出东方
当然是这样子的规定了,否则叫什么30天冷静期呢,冷战期结束之后,有30天的办理期,办理期内如果不去办理的话就要重新预约再重新冷静了一遍。
Wall-E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的时间段,让夫妻充分考虑清楚后再办理离婚。
小骑手
您好,是的。
您在申请离婚之后,民政局会依法受理,之后您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等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您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收到离婚证之后,您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离婚冷静期阶段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必经的过程,如果您未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销离婚申请,您再想离婚就需要下次重新申请和等待冷静期了。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7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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